罷免案公辦電視說明會將於7月16至21日舉行,同時會在YouTube直播。 花蓮縣、新竹市、基隆市及雲林縣將於16日率先登場;北市5選區集中在18日辦理;新北市統一在16日、桃園市21日、台中市20日舉行。 另外,台東縣立委黃建賓與罷免案領銜人都同意不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,因此免辦。 罷免案若未通過、通過何時補選? 罷免案在完成投票後,中央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結果。 若罷免案通過,被罷免人應自投票結果公告日起解除職務,且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再擔任同一選舉區的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。 另外,因現任立委任期還有2年多,如果去職將在3個月內進行補選;若被罷免人向法院提起罷免無效的訴訟,在訴訟程序終結前不予補選。 若罷免案未通過,則到立委任期結束前,任何人都不能再對他提出罷免。



